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,坐落在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。目前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,法学理论和诉讼法学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,刑法学课程为广东省精品课程。<br/>中山大学法学院辖设法学理论研究所、法律史研究所、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、刑法研究所、民商法研究所、诉讼法研究所、经济法研究所、国际法研究所8个研究所,另设14个各级研究中心所。<br/>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78人,其中教师53人,拥有教授20人,副教授22人,讲师含师资博士后、专任教员11人,不少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主要法学学术团体兼任重要职务,在学术界有相当影响。